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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A0018号提案的答复

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A0018提案的答复

农业农村委员会1组:

你们提出的《关于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治、抵御外来物种入侵的提案》已收悉,现将我局的主办意见答复如下:

提案提出:“建议宗教局在镇江市宗教界进行外来物种相关法规的宣传,首先规范宗教场所的放生行为,通过宗教界人士进一步向信众进行宣传,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”作为宗教行业主管部门,有责任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规范放生行为,对此,市民宗局将做好三方面工作。

一是明确责任。切实增强对宗教领域放生行为管理的组织领导,要求各市区民宗部门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、分管领导抓落实,责任科室具体办的工作机制,做到“定人员、定任务、保质量”,做好当前放生情况的排查工作。

二是做好宣传。宗教信众在放生时并不了解自己放生的动物到底来自哪里,是否对环境有害。民宗部门将联合农业部门做好科学普及,邀请专家对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进行辅导,并告知广大信众,哪些外来物种不能放生,为什么不能放生。一方面对提供放生活动的宗教活动场所,要求悬挂印有牛蛙、红尾鲶鱼、巴西龟、鳄龟等有害物种图案的警示标牌;另一方面通过宗教活动场所内电子显示屏、扩音喇叭等设备,向宗教界人士普及外来物种危害生态的相关知识,帮助其提升思想认识。

三是持续检查。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按要求对场所内放生池物种进行日常自查,发现入侵物种立即予以处置;各辖市区民宗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,对管理范围内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,做到全面覆盖;市民宗局结合安全生产工作,对全市范围内各宗教活动场所入侵物种放生情况展开抽查,全面优化我市生态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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